一、各类减免税应报送的基本资料:
(一)纳税人的书面申请(包括减免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及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相关资料;
二、单项减免税应报送的专门资料:
(一)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
具有《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资产负债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有《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资产负债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有《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有《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由财政部门出具的《三类资产认定证明》;
3、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的证明;《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
4、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5、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
6、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副本);
7、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8、经济实体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9、《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持有《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税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加工型劳跟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资产负债表(新办企业)或财务报表(现有企业);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持有《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税时,应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加工型街道社区小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资产负债表(新办企业)或财务报表(现有企业);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再就业优惠证》;
4、《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民政福利企业税收减免审批
1、《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2、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3、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4、四残人员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企业生产人员的总人数的有效证明;
(四)校办企业税收减免审批
1、《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2、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校办企业证书》;
(五)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审批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外经贸部门(涉外合同)的认定证明文件;
2、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技术转让开发的发票复印件;
4、技术转让开发的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复印件;
5、技术合同汇总一览表;
(六)新办企业的税收减免
1、企业批准成立的文件;
2、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七)新技术企业
1、科委及有权机关高新技术认定证书复印件;
2、年检书面材料;
3、税收管理员岗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本企业全部收入比重的调查审核材料。
(八)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1、三废利用证书;
2、三废利用认定表。
(九)环保企业
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
(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税收减免审批(以地换地迁建)
1、土地转让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土地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税务机关核实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证明材料;
4、计划部门(或国土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一)扩大对外劳务合作规模税收减免审批
1、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单位与境外劳务人员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单位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延期申报应提交资料
《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三、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资料
(一)纳税人要求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书;
(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三)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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