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庭审原告该怎么陈述范文
1.若为起诉书,需在事实与理由部分交代相识时间(如经人介绍、同窗或同事等)、结婚生育状况、孩子姓名及跟从一方情况;写清孩子几年级以及离婚原因。
最后阐明夫妻感情破裂不可挽回,期望法院准予离婚并确定抚养权属及抚养费用,共同财产依法分配或哪项不动产/财产归属哪位当事人。
2.若是离婚案件出庭阶段,原告在最后陈述中可表示对诉讼请求的坚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探视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家长有探视权,需对方协助。
其具体安排,例如探访方式及时间段,须双方议定。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司法判决。
判决过程中,法院将以孩子最大利益为主考虑多重因素,如家长职业、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照顾责任与条件,同时也关注孩子身心发展、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学业表现等。
探视权行使必须保证孩子身心健康不受影响。
若一方阻挠或拒绝协助探视,另一方可诉诸法律。
若探视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法院有权暂停探视,待问题解决后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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