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换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更换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二、身份证外地办理多久拿到
身份证外地办理拿到的时间要两个月到三个月。但首次办理的,一般不能异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在异地或本地公安机关办理,且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延长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二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带什么东西
二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带的东西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n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全文9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