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驾驶的汽车出售给他人且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该辆车仍可进行报废处理。
然而,在操作过程中需由车辆的原登记持有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始车辆、车辆的驾驶证、合格证、完整的车辆登记证书及汽车的相关保险等资料,前往当地的机动车管理机构进行申请与办理。
倘若发现上述资料不全或缺乏任何一项,则无法顺利进行报废处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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