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是
时间:2023-02-21 18:05:00 1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

一、员工离职特种作业证能否带走

员工离职特种作业证是可以带走的,特种作业证是发给员工的,当然可以带走。该证书可以作为一个工作履历的证据使用。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相关的规定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特种作业证是一本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作业。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

30天。如果是交通道路和火灾是7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干嘛的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

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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