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后妻子是否要承担丈夫以前的债务
假设要是男方的个人在结婚前欠下的债,那么女方是不用承担这部分责任的。
但是如果这个负债发生在你们俩结婚后,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除非借钱给你们的人跟你和你丈夫事先商量好,把这个负债归到你或他其中一方头上;又或者你们两个人在结婚之前有约定,所有的资产都归某一方所有,而且这个规定借钱给你的人也知道的话,那他才可能会找你还钱。
不过如果法院已经做出了裁决,或者你们在离婚协议上已经明确了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你在还完债之后,还是可以去找你的前夫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债务婚后怎么判
夫妻俩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分,这里面可是有不少讲究。
首先来说说夫妻共债问题如果这个债务是你们俩结婚时候欠下的,而且还是为了维持整个家的正常生活开支所花出去的,那就是你俩要负的责任。
所以两个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欠下去的债务,只要能证明是为了家里的日常生活需要才借的,那也就要算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再来聊聊另一个情况,那就是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话怎么办,这就得看情况来判断了,比如说,这个债务只是其中一方一时头脑发热欠下来的,而这笔钱并没有用于支撑整个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就只能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去还了。
也就是说,如果一笔债务是由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欠下的,而且这笔钱又不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这笔债务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人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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