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与住房补贴
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个知识,公积金与住房补贴是两回事。公积金是要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统一进行管理的,不满足条件是取不出来的,而住房补贴只是一种工资结构福利的一部分,一般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你当月的工资之中的,可以自己自由支配。在有的地方,住房补贴只有离退休教师才能一次性补贴,其他人员只能分20年进行补贴。
住房补贴计算方式
近期,学校为退休教职工调整了住房补贴。部分老同志对住房补贴的计算方式存在疑问,经咨询房产处得知,根据省有关文件,住房补贴按照2016年10月养老金调整之后的工资计算。2016年1月-2016年6月的房帖按基数的100%计算,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房帖按基数的125%计算,因此补发的2016年房帖的差额=[(基本工资+生活补贴+2016年10月调整增加的工资)*15%-原房帖数]*6+[(基本工资+生活补贴+2016年10月调整增加的工资)*125%*15%-原房帖数]*6。
住房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为便于操作,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与杭政[2000]13号《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中住房补贴的实施时间相一致,即以1999年1月1日为时点,凡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在1999年1月1日前离退休的,按照其离退休时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二、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1994年底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1994年底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三、未满2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2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20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
一、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三、任何企业都应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府的政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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