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美容纠纷该怎样应对
1.双方对医疗事故有异议的,共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确认为美容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3.当事人不想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美容医疗事故判定标准是什么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三、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和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相同的。鉴定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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