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礼金要退还男方家吗
双方在离婚时关于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二)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三)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四)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三、离婚可以要求退礼金吗
视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彩礼才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符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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