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用合议庭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议庭是三名以上法官集体审理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三大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和刑事案件实行合议制,除部分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外,所有行政案件,无论简单性如何,都由合议庭审理。
合议庭应当依据哪些情况进行评议
在刑事诉讼中,合议庭进行评议所应当依据的情况包括:控辩双方的辩论结果、证据所指向的事实等因素。同时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产生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对于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全文3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