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前段时间想买个车,听说有一个汽车修理厂卖的车很便宜,我想就在我们县上开,不用太贵、太好的车,就去那儿卖了一辆,因为他们那儿把车的牌子都弄好了,所以我也就觉得这车没什么问题,就买了一辆。开了几天觉得还不错。可是有一天,我开着车出去,走到一个下坡的时候,突然刹车就不起作用了,我就往一边躲,撞伤了一个在路边走的行人。后来经过交通部门认定,这个车是拼装的车,由我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而且还收缴了我的车。我一直都不知道我买的车是拼装的车,撞伤的人一共花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我想请问这个费用是应当全部由我赔偿吗?是不是那个汽车修理厂也要承担责任呀?
答:拼装的车一般是用报废的发动机等汽车部件组装的车,所以都比较便宜。因为这样的车根本没办法达到应有的安全技术标准,如果上路行驶的话会构成很大的事故隐患,而且拼装机动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基于以上原因,我国民法典对于这类机动车发生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你所购买的车辆是拼装,对于撞伤的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你和汽车人修理厂承担连带责任。在此告诫你一下,买车是个大事,不能为了图便宜而不顾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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