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使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作价补偿。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
70年产权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土地又归谁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如果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续期费用,房子仍然归所有权人,土地仍属于国家。但是所有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土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房屋产权实际上只有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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