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请材料有:
1、公租房申请表;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3、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4、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一、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租房申请表;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3、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4、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
6、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7、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8、主城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综上所述,公租房的申请材料有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公租房申请条件有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上海公租房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版),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主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主申请人的婚烟状况证明复印件等,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1.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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