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有否给赔偿????
时间:2023-07-26 08:05:25 22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杀人偿命还有赔偿,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并且不影响被害人家属请求民事赔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被害方律师要求杀人偿命

深夜的一次打架,居然打掉了两个家庭的幸福。失去理智的两个成年人,选择用拳脚解决常见的停车矛盾,最终使得一个英年早逝,一个身陷囹圄。之前曾轰动社会的歌林春天业主殴打保安致死案昨天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因为网友的推波助澜,曾经被热议被武断的案情随着庭审的展开逐渐真相大白。公诉人在庭上指出,什么贫富之争,地域矛盾,都不过是网友的臆断猜测,归根结底这仅仅只是一场因小不忍而造成的悲剧。(事件回顾:歌林春天业主殴打保安致死)

事发之后网友一度乱猜

谣言止于透明,用来形容昨天的庭审毫不未过。根据之前的媒体报道,奥迪A6轿车车主王某夫妇深夜在歌林春天小区绿化带内违规停车,因被保安劝阻而引发暴力事件。期间,52岁的上海保安老丁,遭王某攻击后当场倒地呕吐,并于事发约33个小时后,因脑部创伤在医院不治身亡。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因为口角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却在不完全了解事情经过的网友议论下变得沸沸扬扬进而扑朔迷离。因为老丁家境贫寒,王某却住着商品房开着好车,这一起案件被网友看成是贫富矛盾。又因为老丁是上海人,王某来自外地,网友又认为这一案件中掺杂着地域歧视。更有部分极端网友只因王某的职业,联想其有政府工作背景,又怀疑案件是政府与普通公民的公开对抗。

嫌犯请求法院能够轻判

但拨开迷雾见本质,根据公诉人在昨天的庭审中出示的4组证据,事发当时的情景被逐渐还原。记者剔除了与案件双方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王某之妻与其他保安的警方笔录。仅根据普通围观的目击者,大致了解到———事发当天停车纠纷让老丁与王某夫妇产生口角,并引发双方激烈的争吵。随后老丁上前朝王某的脸部打了几拳。第一次挨拳后,王某并没有回手,只是冲着围观的几个群众说:你们看到了保安打人,过会大家都给我做证明。之后,老丁俯身捡东西,可能之前挨了老丁几拳,感觉憋屈的王某,突然从背后蹬了老丁一脚,老丁一个狗吃屎倒在地上。这一脚把老丁激怒了,他起身后,冲着王某大喊:我今天保安不做了,我们出去单挑,边喊边又给了王某几拳。战火正式被点燃,王某和老丁扭打起来,双方推搡中,老丁仰面倒地。就是这一跤,给他造成了致命伤害。起身后的老丁不断呕吐,在送入医院抢救后,终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至于老丁倒地后,王某是否还不依不饶,朝着他头部猛踢一脚。在场无利害关系的目击者中,只有一位在警方笔录中表示他看到了。至于之前相关报道中曾提到的,王某曾叫嚣地说大不了赔点钱的环节,证据中并没有体现。不过围观群众是听闻吵架声后才陆续赶来,有一段事发经过他们并没有亲眼目睹,这一纷争究竟是谁先动手,一时无法说清。

在庭审结束前,王某哭了,他请求法院轻判。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他毁掉了两个家庭的幸福。这个交大毕业生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而如今已经长眠于地下的老丁,如果他当时也能克制自己的火气,或许他依旧在家中享受天伦之乐,也不会造成今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小不忍而乱大谋,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歌林春天案件留给大家的教训。

【庭审焦点】

被告人之举是过失还是故意

在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集中在王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上,公诉方认为是故意行为。被害人代理律师还建议法庭判处王某死刑立即执行。王某的辩护律师翟建则将事件归为意外,应该适用缓刑。

【赔偿问题】

如何赔钱双方正在协商

虽然王某在庭上几度表示愿意赔偿老丁经济损失,但老丁家人对于他的悔过态度,并不满意。从事发到今天,肇事方从来没有上门表示过任何歉意。老丁的一位亲人在庭后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而王某的代理人则强调,对方不满意,只是赔偿数额上没有谈拢罢了。

记者从老丁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双方正在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至于价钱,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赔偿价格,律师不愿透露。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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