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的范畴
时间:2023-07-17 23:00:12 3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三种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事故隐患辨识预测法

基本方法: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辨识预测方法主要有经验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因果分析法、人的可靠性分析法、人机环系统分析法等。在优选方法时,可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人机环与故障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预测。

这种方法的预测对象是以人为主体的人机环分析预测能直接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等直接隐患,同时还能揭示深层次的本质原因,即管理方面的间接隐患。借助故障树分析技术对存在危险的隐患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预测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定性定量结论,并得出直接隐患之间的逻辑层次关系。

预测事故类型:这一预测模型主要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火灾等事故隐患的定性分析预测。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工业生产中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恶性事故不断发生,预防工业灾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重大工业事故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可燃性物质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烟云,遇到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或两者一起发生;另一类是大量有毒物质的突然泄漏,在大面积内造成死亡、中毒和环境污染。这些涉及各种化学品的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征。它们是不受控制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其根源是储存设施或使用过程中存在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这清楚地说明,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有危险物质的数量有关。防止重大工业事故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工业设施(危险源)。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列出了表1所示的20种重点控制的危害物质。

表1OECD用于重大危险源辨识的重点控制危害物质

物质名称

限量

物质名称

限量

1.易燃、易爆或易氧化物质

易燃气体(包括液化气)

200t

极易燃液体

50000t

环氧乙烷

50t

氯酸钠

250t

硝酸铵

2500t

2.毒物

T

氨气

500t

氯气

25t

氰化物

20t

氟化氢

50t

甲基异氰酸盐

150kg

二氧化硫

250t

丙烯腈

200t

光气

750kg

甲基溴化物

200

四乙铅

50t

乙拌磷

100kg

硝苯硫磷脂

100kg

杀鼠灵

100kg

涕天威

100kg

根据《塞韦索法令》提出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1994年,英国已确定了1650个重大危险源,其中200个为一级重大危险源;1985年德国确定了850个重大危险源,其中60%为化工设施,20%为炼油设施,15%为大型易燃气体、易燃液体贮存设施,5%为其它设施。1992年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颁布了“高危险性化学物质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该标准提出了137种易燃、易爆、强反应性及有毒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OSHA估计符合该标准规定的危险源超过10万个,要求企业在1997年5月26日前必须完成对上述规定的危险源的分析和评价工作。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标准的定义应能反映出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一个国家的工业模式。可能需有一个特指的或是一般类别或是两者兼有的危险物质一览表,并列出每个物质的限额或允许的数量,设施现场的有害物质超过这个数量,就可以定为重大危害设施。任何标准一览表都必须是明确的和毫不含糊的,以便使雇主能迅速地鉴别出他控制下的哪些设施是在这个标准定义的范围内。要把所有可能会造成伤亡的工业过程都定为重大危险源是不现实的,因为由此得出的一览表会太广泛,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要求。标准的定义需要根据经验和对有害物质了解的不断加深进行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别的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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