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办理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均已开展对其他各省区市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工作,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校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3、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凭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证件;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除上述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外,还需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4、学生可凭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办理换领或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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