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生陈某怎么也想不到,想要捉弄闺蜜,拿了别人一部手机,竟然惹了祸。近日,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陈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
23岁的陈某大专文化,与朋友小佳在上虞城区合伙开有一家餐饮店。8月15日上午,两人因为一些小事争吵了几句,陈某负气离开了店铺。直到晚上6点多,陈某回到了店里,看到小佳正在忙,将一只苹果手机放在了收银台上。一气之下,陈某将小佳的手机放进了自己衣兜。
小佳回到收银台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便报了警。陈某眼看着小佳拨打了报警电话,还是没有吭声。也许是害怕了,直到警察讯问,她还是没有承认。当天晚上,有朋友向陈某说起想要换一部新手机。陈某急于把手机脱手,就答应先让朋友试用一段时间,再给2000元钱。之后公安经过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陈某。
11月5日开庭当日,小佳给办案法官打来电话说,她已经原谅了陈某,希望对陈某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陈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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