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素材讲述了破产重组中债务的偿还方式。金融公司可以替代银行债权,实现债权过渡,并通过合并和成立新公司,原公司的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来偿还。投资者可以通过找新公司来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股东出资不真实或抽逃资金等,导致上市公司债务由公司股东偿还。在破产重组时,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公司无法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可以通过金融公司来替代银行债权,实现债权过渡。然后通过合并和成立新公司,原公司的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来偿还。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找新公司来偿还债务了。
一般而言,破产重组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由于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和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上市公司债务由公司股东偿还:
1、股东出资不真实,即未实际出资,或者出资未达到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面对这种情况,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如果发现上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公司股东应补足其投资以清偿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即部分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抽回当初作为股本支付的出资,客观上减少公司资本,违反公司资本不变的原则。面对这种情况;
破产重组时,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公司无法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股东要为公司承担债务。
破 产 重 组 中 债 务 由 谁 承 担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那么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那么按照比例清偿。而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时,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因此,破产重组的债务究竟由谁来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清偿。
破产重组的债务由谁来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清偿。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实现债权过渡,并通过合并和成立新公司,原公司的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来偿还。但投资者还需了解破产重组的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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