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学鉴定会怎么写答辩状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状
答辩人:****医院(医疗机构名称,要全称),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答辩人因***(患者姓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此处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陈述反驳的意见和理由,可分两段写,一段写事实,一段写理由)
此致
***市医学会
答辩人:****医院
**年*月*
**年*月*日
二、法医学鉴定存在的困难
1、接受不真实的病历违反司法鉴定标准
实践中,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的基础就是双方均认可的病历以及患者人身检查。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目前全国十大司法鉴定机构对有争议的病历均不予受理,原因在于缺乏基础性材料,鉴定机构为了避免矛盾,以及应付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直接不接受此类司法鉴定委托。
2、市场机制下,巨大经济利益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由于医院在掌控病历资料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对于不利于自身的证据,医院有条件采取各种方式手段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的方式来影响法院的判决,逃避法律责任。如电子病历中医务人员会对疾病发生发展全过程做出与实际不符但完全按照教科书描述记载,对病人的特殊治疗(如放化疗)的操作及计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对此很难准确判断。
3、患者对于医疗纠纷案件期望值较高
进入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诉前已经过多次协调处理未果,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对于医院病历上的任何微小差错,均会主观认为医院有重大过错。如果鉴定意见对患方不利,鉴定机构将面临巨大压力。
4、社会舆论压力
近年来,舆论涉及医疗纠纷案件负面报道居多。鉴定机构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减少矛盾,不会接受委托。
病历作为证据,必然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要求。认定伪造、篡改病历并非对病历的证据真实性的否定。只要是从医院提供的当事人的病历,即符合证据真实性、关联性的要求。所谓伪造、篡改病历只是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中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病历行为的认定。该行为应该含有病历书面表现形式的认定以及实质内容的认定。该行为是可以借助专家证人进行辅助认定或司法鉴定来确定的。
三、什么情况下要进行法医鉴定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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