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二、答辩状
答辩人:XX市XX医院
法定代表人:X院长
因原告X诉答辩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答辩人是经XX市卫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正常外科诊疗活动的资质。原告诉称答辩人“不具备进行手术的资质”没有法律依据。
2、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活动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接诊经过处理及患者相关情况)
综上可见,答辩人对原告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答辩人已根据执业经验和医疗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检查、诊断、治疗,尽到了临床应尽的注意义务。
(二)原告的损害结果为其疾病所致,与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理由及相关反驳和证明)
(三)鉴于法院对本案是按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案由立案,答辩人现申请法院委托医学会对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失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综上答辩意见敬请法庭采纳。
答辩人:XX市XX医院
XXXX年XX月XX日
医疗纠纷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医疗诉讼也必不可少,医疗纠纷鉴定答辩状自然十分重要。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资料问题我们一定要勇于使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能干扰对方的日常营业和诉讼准备,要依法办事不能非法维权,否则法律是不会保护滥用它的人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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