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可通过现场、网上和信函等方式向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提出申请。网上申请需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窗口)”(http://www.gdbs.gov.cn/)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事窗口”在线办理。符合收件要求的,发出具有申请编号的收件回执。
2.受理
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并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不予受理,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停用无线电台(站)的情况进行核实,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必要时征求相关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利益相关方意见。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依法作出准予注销的书面决定,出具《无线电台站执照注销许可文件》;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依法作出不予注销的书面决定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
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作出的准予注销决定后,按江门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5楼。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可通过现场、网上和信函等方式向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提出申请。网上申请需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窗口)”(http://www.gdbs.gov.cn/)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事窗口”在线办理。符合收件要求的,发出具有申请编号的收件回执。
2.受理
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并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不予受理,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停用无线电台(站)的情况进行核实,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必要时征求相关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利益相关方意见。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依法作出准予注销的书面决定,出具《无线电台站执照注销许可文件》;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依法作出不予注销的书面决定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
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作出的准予注销决定后,按江门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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