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议的,可共同到一方户口常驻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否则,不准予离婚。
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共同到一方户口常驻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否则,不准予离婚。
精神疾病患者能否离婚?按照素材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终止:(一)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一方应当离婚;(二)双方协议离婚;(三)一方的配偶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四)受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离婚;(五)其他导致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形。因此,只要没有以上五种情形,精神疾病患者也是可以离婚的。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或者其他不利于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即使精神疾病患者配偶存在虐待、遗弃等行为,只要另一方未提出离婚请求,精神疾病患者也可以离婚。
然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有一方无法亲自办理,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原婚姻关系双方应当维持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保持尊重、理解、支持和关心。若双方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则应当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总之,精神疾病患者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尽量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注意尊重、理解和支持对方。
精神疾病患者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尽量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注意尊重、理解和支持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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