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中广金桥(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易廷国际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视泽一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深圳市无限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静港抗衰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本案原告诉称,其自2010以来在中国连续举办世界旅游小姐各省赛区、中国区总决赛、全球总决赛的赛事活动。2014年,被告易廷国际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在未经原告授权且未举办第1-40届比赛的情况下,举办2014年41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虚构赛事历史和来源,并宣称自己举办的赛事为世界顶级赛事;被告北京中视泽一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与被告深圳市无限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分别承办2014年41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中国北京分赛区和2014年41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中国总决赛;被告深圳市静港抗衰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2014年41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中国总决赛的冠名单位。原告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并在媒体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
本案纠纷与正在运行的选美赛事密切相关,并涉及到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认定等内容,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此案未当庭宣判,目前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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