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违法拆迁的情况下,行政复议能否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发布了《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规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执法部门和拆迁办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你必须注意,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例如,一些被拆迁人如果拒绝接受所有的通知,可能会推迟期限。一旦时限失效,他们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强拆。还有一点,如果你真的不知道是谁在决定书上签字,如果你想拿出你不知道的证据,也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如果拆迁方拿出你知道的证据,你的复议也会被驳回。行政诉讼也可以维权,诉讼也可以维权,被拆迁人被强拆的,应当知道《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规定,群众不服的,也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复议可以先进行。没有复议结果或者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当然,直接诉讼也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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