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续签,不是自动的。续签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但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一、口头约定延长房屋租期是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约定延长房屋租期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约定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口头约定为无效。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房到期不搬怎么办?
租房到期不搬的处理方法如下:
1、房屋租赁到期房客不搬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合同上租赁期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
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
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人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期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5、如果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房屋租赁到期后的续租方式如下: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总之,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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