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若某项建筑总面积未超出1000平方米的范围,其允许的误差值可设定在3%;倘若建筑总面积介于1000至5000平方米之间,则允许的误差值应控制在2%之内;而当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0000平方米时,允许的误差值可调整为1.5%;对于建筑总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情况,其允许的误差值则需严格控制在1.3%以内。此外,累积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对建筑面积误差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如有需要,您可向当地的规划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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