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才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当事人应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婚姻登记处可提供复印)
2、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显示当事人当前的婚姻状况,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正。)(婚姻登记处可提供复印)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名须在登记员面前完成。)
5、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必须是保质期长久且防水、防晒的高品质热升华数码照片或是传统影像照片,蓝底或红底,规格3.54.
5c,此照片婚姻登记处可照。)扩展资料离婚条件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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