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去了就能离。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可以,如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之一的是可以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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