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期食品处理违规将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过期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食品临期标准是多少天
食品临期标准根据食品本身保质期确定。
具体时间标准如下:
1.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比如罐头、糖果、饼干等);
2.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无菌包装的牛奶果汁之类);
3.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饭之类);
4.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
5.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点心等);
6.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饮料、主食品、未灭菌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
三、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过期食品如果消费者未食用,合法权利未受到损害,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维修。但如果因为食用过期食品导致消费者身体权健康权受损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举报,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n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n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n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n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n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