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地下车位与人防工程的区别
时间:2023-04-13 11:53:25 1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二、地下车位与人防工程的区别

要比较地下车位与人防工程的区别,主要是比较地下车位与人防工程里的停车位的区别。

所谓专用地下车位,是指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按住宅比例配建的非人防地下车位,它不属于小区公建配套设施,且未纳入商品房销售公共分摊面积。专用地下车位有采光井与通风道,有全方位的照明和监控设备,车位划线有序停放,超宽的行车道与转弯半径,科学的排水系统,确保车辆不会受损。专用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产权,目前周边城市,如:合肥、芜湖等地已经可以办理车位产权,蚌埠市有关产权登记办证实施办法、操作程序正在研究制定中。

人防工程里的停车位均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一般位于普通车位更下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地下区域的标志之一,全密闭、不设采光井。人防工程是小区开发建设必须配建的,按照地下防空工程“谁投资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多是防空地下室的直接管理受益者,在对防空地下室的使用上,他们几乎都将其作为地下停车位,面向小区业主转让(销售),车位价格为6~10万元,相对专用地下车位而言,人防车位转让(销售)可谓是“利润百分百”。由于人防车位是不能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一旦遭遇战争或重大自然灾害,人防车位将会被国家无偿征用,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因此,小区人防地下车位的产权应当归属国家而非业主所有。

这就是专用地下车位与人防车位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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