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您在成功偿还了所有贷款后,请务必首先前往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领取银行加盖公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或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必须由各位抵押人亲自亲手签章确认,同时别忘了索要缴回《房屋他项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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