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可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农村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宅基地补偿款归谁所有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尽管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就应当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委会自主分配使用,应当根据征收拆迁时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取得相应的补偿。
2.国家征收宅基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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