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在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根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一、有乙肝能结婚吗?
患有乙肝的当事人也是可以申请结婚登记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且前述的疾病一般是指艾滋病、梅毒、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疾病。而乙肝不属于前述的限制范围。
二、有梅毒可以领结婚证吗
梅毒是性传播疾病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不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的。而梅毒就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一,如果在婚检中查出一方有梅毒,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有关建议为,患者可以先积极治疗疾病,等到治愈了,可以再去办理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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