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是: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法院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法院每件按照0.5%收取案件受理费。
一、涉外离婚诉讼费用如何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的支付取决于是否涉及财产,涉及财产的,按财产比例收取受理费。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支付;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支付;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支付;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支付;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支付;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支付;
10,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三、非财产案件按下列标准缴纳: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四、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怎么收取
离婚诉讼费用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五、诉讼离婚费怎么收取?
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用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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