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款相关名词的解释如下:1、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投保单:又称投保书,是投保人表示愿意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3、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交强险条款的规定
1.交强险在涉及赔偿的时候不分责任,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经过调查认定承包方属于无责任方的话,将会按照交强险无责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一般会赔偿医药费1千元,财产损失1百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
2.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包括:承保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人对事故受害人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的最高可赔偿金额。一般会包括住院获释的补助费用、住宿费用、必须的营养费用、后续所需的治疗费用、医药费等等。
3.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包括:承保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人对事故受害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最高可赔偿金额。
4.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包括:承保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人对事故受害人造成死亡所需要赔偿费用的最高可赔偿金额。一般包括死者的丧葬费用、死者亲属为其办理葬礼的时候花费的各项费用、死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者生前聘用护工的护理费用、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因为治疗无法工作的误工费、法院宣判需要支付的精神损失费等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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