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
1、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资料;
2、《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立项证书、临床使用单位及证明;
3、科研设计方案。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4、审查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
5、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审查的相关规定;
6、其他相关事项。
准予备案。不予备案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查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5、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审查的相关规定;6、其他相关事项。
1、对准予备案的颁发《同意备案批复》;2、对不予备案的送达《不予备案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B004、B005。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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