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理念亟待确立
时间:2023-06-28 14:14:18 2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所谓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是指基于管理学与法学互动的视角对公司组织、营运、管理及监管中的行为所作的一系列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法律制度安排,其制度核心不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强制性规范,而且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原则、行业规则、企业间的协议等自律性的规范。换言之,公司治理不能分别仅仅停留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两个层面,两者不应割裂,相反应该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才能使公司治理变得安全且有效率。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表明,不如此,公司治理就会出问题,雷曼和两房事件就会重演。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什么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协商制定其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本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协商后推荐,若董事长、经理层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二、公司人格混同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公司人格混同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使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公司人格混同的表征为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等。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司人格独立的基本要件,构成现代公司法中公司人格否认的最重要的原因。

按照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要求,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股东只负出资义务,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在这种制度安排下,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将部分投资经营风险转移给了公司债权人,这显然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似乎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但公司人格独立制度赋予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是以股东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前提的,其中股东必须严格遵守分离原则是其最为重要的义务。

分离原则乃是公司人格独立制度最为核心的法律价值所在。尽管各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应当遵守与公司人格及财产保持分离的义务,但是几乎每一国家的公司法律制度,皆主要是按照分离原则来构建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以确保公司行为的合理、公正和效率的机制。公司治理涉及多个方面,如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在公司治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决策科学...
    更新时间:2024-01-16 18:00:28
查看公司治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治理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理念亟待确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理念亟待确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