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抚慰金的看法:精神抚慰金只有在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才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典》对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是比较慎重的,一般的侵权行为是不能主张精神抚慰金的,这也和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什么是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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