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定是分公司,那就和总公司存在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就可以执行。
一、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怎么办
公司破产注销后,其分公司也随之注销。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综上,分公司依附于总公司而存在,总公司注销后,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消亡,分公司也要注销。
三、分公司有什么法律地位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为: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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