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主要说明了在刑事案件中,主动退赃、退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款赃物以及刑事案件立案后自行挽回经济损失,都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减少基准刑的幅度。
1、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主动大部分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被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3、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
4、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赃款退还情况如何影响刑期?
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赃款退还情况对于刑期的判决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主动退出赃款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退还赃款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刑期的判决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退还赃款也能体现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主动大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被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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