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由出租人缴纳还是由承租人缴纳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意承租人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并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物业公司不能再要求出租人支付,否则物业公司仍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
2、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协议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则该协议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具有约束力,但对物业公司没有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负责。
能以未享受权利为由不缴纳物业费吗
不能以未享受权利为由不缴纳物业费。业主对共有部分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自愿放弃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义务的理由。类似地,一楼的用户不承担电梯的费用,这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房屋和经营性房屋,转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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