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款换法人能逃避债务吗
不可行,依据法规,任何组织均无法通过改变法人代表人的方法,逃避其应负担的债务责任。
实际上,在法律上,真正的责任方乃是公司本身,而并非法人代表人。
所以,即使新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人以其自身任期内未曾发生过这笔债务并且是在前任法人代表人的任期内产生的为理由,试图抵赖公司所欠之债务,也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更换法人代表人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公司的还款义务,公司仍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法人怎么办
当性质为公司的实体面临破产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强制要求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财产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国家法规会设定一定的时间期限,在此期间内,法定代表人将无法出任其它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公司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而作为法人及股东,他们所必须履行的职责便是积极配合进行破产程序,并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其他违法行为,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以企业名义进行的借款活动,且法人代表与股东均未提供个人担保,那么在企业依法完成破产清算之后,法人代表以及股东便无需再为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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