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具备如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2.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份。
3.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二、劳动合同有效要件
劳动合同有效要件如下: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依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2.合同内容合法。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三、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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