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规定
时间:2023-03-26 19:02:14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丧失继承权有如下特点;

1、即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丧失继承权的其他特点。

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即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丈夫把妻子杀了财产怎么分

丈夫把妻子杀了,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部分为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继子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三、谋杀胎儿对立胎儿丧失继承权吗

谋杀胎儿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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