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户口档案等未调档便离职仍算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二)用人单位进人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协议书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而毕业生在就业签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切实维护自身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一)认真地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就业政策和学校的就业规定政策和规定是指引毕业生择业的方向,可以规范毕业生择业的行为,毕业生从中可了解到其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或者怎样去做。例如辽宁省规定:“国家计划毕业生自主择业,定向、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合同或招生时的协议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应首先满足教育系统的需要。”根据这条规定,毕业生首先应该清楚自己是哪种培养方式的毕业生,自己择业的方向才能明确。在实践中,有些毕业生只要单位好,不管政策是否允许,就签订了就业协议,以至于学校在办理协议鉴证时不能通过。毕业生在择业前不仅要把握择业心理,掌握择业技巧,更要了解和掌握就业政策规定。
(二)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特别是要清楚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并了解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条款和掌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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