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泄露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3.行政责任,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不为公众所知悉
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
三、哪些属于透露商业机密的行为?
属于透露商业机密的行为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n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n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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