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公证,并不会影响继承遗产的过户。不动产证过户可以持遗嘱、死亡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后完成过户。
遗嘱公证要什么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手写的遗嘱没有“遗嘱”二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为避免死后子孙为争夺财产会闹得头破血流,有些老人生前会先立好遗嘱,因为不清楚法律上的要求,所以撰写时会按照自己的形式,于是便有手写的遗嘱没有“遗嘱”二字。一旦有继承人提出异议,那么可能会直接影响法律效力。
事实上,自己手写的遗嘱即为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对于自书遗嘱,法律上要求属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便不影响法律效力。
不过,订立自书遗书时要符合以下的要求:
1、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要注明年、月、日。
所以,满足以上要求的,那么这份遗嘱即使没有“遗嘱”二字,也会被认定为自书遗嘱,并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手写的遗嘱,最好是经由遗嘱人手写,否则其他人,比如其他未得到财产的继承人,可以提出相反证据反驳,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的话,将会导致自书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所以,按照自书遗嘱的要求,其实缺一不可,否则将直接影响效力,其他人可以提相反证据推翻遗嘱。
最后,其实为方便省事,现在许多人立遗嘱时都会自己手写,并且如果没有意识到的话,可能就不会带上“遗嘱”二字,所以可能会产生争议,如果涉及的财产较多,争议较大,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并且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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