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同样的,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也要承担。
一、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合法么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相应的各类活动,子公司若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
三、分公司是否需要单独交税
分公司不需要单独交税。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分公司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设立的分公司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2、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必须是公司住所之外的地方;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设立分公司时必须报经有关登记机关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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