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受害方辩护词怎么写?
时间:2024-01-26 16:44:47 2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亲属的委托,并经陈某同意,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结合法庭调查情况,本辩护人对陈某参与聚众斗殴的定性没有异议,现就量刑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不是组织者,是从犯,起到辅助作用

从主观上讲,本案发生的前因与被告人陈某无关,只是他的手机被他人使用,杨某因沈某与仝某发生争吵,继而互骂,并约定打架,陈某无聚众斗殴的主观故意。在聚众的过程中,但他并没有喊人打架,也没有持械。陈某出于“朋友义气”随众前往,在斗殴的过程中不是积极的参与而是逃跑,所以,陈某不是组织者,也不是积极参与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二、被告人杨某、李某对本案的产生并扩大化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在本案中,开始就是杨某、李某想要找仝某等人打架并且主动提出让仝某、仝正龙等人在文化宫等着。在文化宫没有见到杨某、李某时,陈某等人都陆续走了,当他们看到杨某、李某等人下车时,不是主动上前打架,而是选择逃跑,可见他们并不是真的想要和杨某、李某等人打架。如果不是杨某、李某等人下车后二话不说就提刀去砍陈某等人,也就不会发生韩某某被砍伤的严重后果,所以,杨某、李某对本案的发生及扩大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应当相应减轻陈某的责任。

三、本案中被告人陈某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和仝某一起主动打电话报警,后来又和韩XX及其父一起到公安机关自首,在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多次讯问中,被告人对整个作案过程从一开始就主动做了详细的供述,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改之意,鉴于被告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请法庭在量刑时能够予以酌情减轻处罚

四、被告人无前科,属于初犯,可以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此次事件之前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无犯罪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为初犯,可以宣告缓刑。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陈某系初犯,没有前科,主观恶性小,只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才犯下了这样的错误。但是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改之意,希望法庭在量刑定罪时能从轻处罚,给陈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河南XX律师事务所

马XX律师

聚众斗殴受害方的辩护词是由标题,抬头,正文和结束语组成的,标题需要写明聚众斗殴受害方辩护词,抬头是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正文中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的处理意见,双方的责任认定情况,结尾需要注明案件的代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聚众斗殴受害方辩护词怎么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聚众斗殴受害方辩护词怎么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