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房地产,涉外房地产交易应当提交什么材料(一)涉外主体是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产权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实。房地产的合资、合作开发不仅属于国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国内房地产租赁属于国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直接与外国利益有关。(2)涉外行为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3)涉外主体主要是指我国在境外享有所有权和租赁权的房地产和经济活动。材料是什么?
(1)房地产交易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国外公证部门公证书;转让合同(买卖协议及结论)
(4)房地产评估报告;(五)出口商应为个人提供夫妻身份证原件,为外籍人员提供公民护照复印件,为单位提供出口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国有单位转让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企业集体所有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六)接受方为涉外人员的,应当提供公民护照复印件,以核实原件;(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权威。(8)如果是委托,必须提供:
1。委托人和受托人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具有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公司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
外国不动产转让程序。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开始涉足海外房地产投资和开发,但数量少,规模小,主要集中在香港、澳门、美国、加拿大、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国家对境外房地产开发投资有严格限制,避免资金大量外流。办理涉外房地产转让时,最好聘请律师。房地产律师对涉外房地产的相关事项有全面的了解,有助于当事人顺利办理涉外房地产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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